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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各考级单位、考生、家长:秦皇岛市2024年上半年美术书法考级现开始报名。注:全面启用线上报名(考级定点机构(考点)请联系考级办公室开通专属报名通道。)一、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制定,任何定点考级单位与个人均不得随意调整或增加考级费用,不得加重学生和家长负担。全国美术、书法考级收费标准:二、报名时间与地点1、考生请直接联系考级定点机构(考点),按要求进行线上报名。2、在非考...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美术书法考级定点机构(考点)申请须知一、申请机构向考级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纸质):1、《美术书法考级定点机构申请表》1份;2、证照(营业执照、民非登记证、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3、考级场地使用证明(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5、考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在收到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考...
为进一步减轻家长和老师的负担、优化考级流程、提高出证效率,考级中心现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在线报名,无纸化报考流程。减免情况:1、家长无需再准备纸质的照片,无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无需提交原证书复印件。2、学校无需准备和打印报名表、统计表,全程免除准备纸质资料,考前无需递交(邮寄)报名资料。报名流程:1、考级办下发考试报名通知后,计划参加当次考试的学校,向考级办申请开通在线报名通道。2、...
为促进艺术考级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艺术考级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总结工作,分享成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规划未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2024艺术考级年会”于2024年5月16日在西安成功举办。本次年会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主题。全国各地艺术机构的代表300多人参加了本次年会,并积极为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姚友超主任出席本次年会并致辞。 ...
活动大赛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团委、教育局,文旅局、广播电视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各级青联会员团体,各大中小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艺术家们以艺术的形式颂扬中国建国75周年的光辉历程和建立的不朽功勋,展示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精神风貌以及各行各业的建设成就,着力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来临之际,拟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第...
2024第四期注册美术书法教师资格培训班为进一步推动美术书法教育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和健全以实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美术书法教育专业水平认证体系,推动美术书法教育活动的规范进行,提高美术书法师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面向社会举办“2024第四期注册美术书法教师资格培训班”。一、培训时间(一)培训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5月13日上午9点报到)。(二)...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发布 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1-06-09 17:13来源:秦皇岛市教育局作者:秦皇岛美术考级办公室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就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秦皇岛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现予公告。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为积极稳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精神,结合秦皇岛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非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在秦皇岛市招生,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工作由秦皇岛市教育局统筹管理,规范秩序,保障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从今年开始,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数量,逐年递减,最迟于2024年全面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
    2.计划在秦皇岛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于6月10日前,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将招生计划一次性致函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教育局根据本市普通高中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升学人数,科学核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的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招生结果无效。
    3.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交的招生计划相关材料包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计划在秦皇岛市招生计划数、分地市招生计划数。同时提交学校简介、学校规模、在校生总人数、学费标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明、其他注意事项等。省级示范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秦皇岛市教育局核准,可以在秦皇岛市开展自主招生,不得在秦皇岛市公布中考成绩前录取学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招收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秦皇岛市划定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成绩的学生;2022年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须通过秦皇岛市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志愿填报,由录取平台进行统一招录。
    5.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录取结束后,需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于7月30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致函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教育局回函确认。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据此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6.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提前招生。任何学校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招收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均为违规招收学生,秦皇岛市教育局不予确认录取结果。
    7.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8.各县区须严格按照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审核学籍,严禁为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手续。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和追责。
    9.坚决打击学校、培训机构和教师违规参与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学校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年审视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提拔任用等方面一票否决。
    10.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本办法进行的一切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秦皇岛市教育局不予确认,所招学生全部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同时,永久性取消该校在秦皇岛市的招生资格。
    本办法由秦皇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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