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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2023-03-17
各艺术考级单位:为了做好书法美术考级工作,现就使用新版书法美术考级教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开始,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将全面启用新版书法美术考级教材(《书法考级》,中国青年出版社,2022年10月第1版,主编:沈西峰;《美术考级》,中国青年出版社,2022年11月第1版,主编:沈西峰),考级大纲、作品参考均以新版书法美术考级教材为依据。二、新版书法美术考级教材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
2023-01-05
各考级单位、考生、家长:秦皇岛市寒假考级美术书法考级现开始报名。鉴于疫情情况,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保障师生身体健康,考试采取错峰考试,随堂考试,分散场地、分散时间等方式。采取线上考试还是线下考试以考前风险评估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和方式可能会略有调整,请以考前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一、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制定,任何定点考级单位与个人均不得随意...
2022-04-19
通知:因疫情及物流影响,2021年寒假美术书法考级证书暂缓发放,何时发放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及证书号可在秦皇岛艺术教育网或秦皇岛考级办公室官方公众号进行查询。
2021-09-26
各考级单位、考生、家长:2021年下半年秦皇岛市美术书法考级现开始报名。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上级指示,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试采取错峰考试,分散场地、分散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文旅部艺术发展中心和省市备案审批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和方式可能会略有调整,请以考前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一、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文化和旅游部艺...
活动大赛
2021-06-22
6月11日,经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批准, 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主办,河北美术馆(河北画院)协办的“辉煌历程 伟大时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太行行:中国油画名家笔下的西柏坡”采风、写生活动在西柏坡正式启动。河北美术馆供图图为河北省文联副主席,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席祁海峰致辞。此次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主任姚友超、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徐里担任顾问,由中国著名油画家靳尚...
2021-06-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23部门联合下发的《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通知精神,根据《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小学生奥林匹克教育计划》文件要求,围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全国青少年冰雪文化艺术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21“鸟巢杯”全国青少年冰雪文化艺术创作系列活动。本次活动得到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的大力支持,由中央美术学院对外美术教育交流中心、鸟巢...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发布 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1-06-09 17:13来源:秦皇岛市教育局作者:秦皇岛美术考级办公室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就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秦皇岛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现予公告。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为积极稳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精神,结合秦皇岛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非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在秦皇岛市招生,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工作由秦皇岛市教育局统筹管理,规范秩序,保障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从今年开始,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数量,逐年递减,最迟于2024年全面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
    2.计划在秦皇岛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于6月10日前,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将招生计划一次性致函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教育局根据本市普通高中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升学人数,科学核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的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招生结果无效。
    3.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交的招生计划相关材料包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计划在秦皇岛市招生计划数、分地市招生计划数。同时提交学校简介、学校规模、在校生总人数、学费标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明、其他注意事项等。省级示范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秦皇岛市教育局核准,可以在秦皇岛市开展自主招生,不得在秦皇岛市公布中考成绩前录取学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招收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秦皇岛市划定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成绩的学生;2022年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须通过秦皇岛市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志愿填报,由录取平台进行统一招录。
    5.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录取结束后,需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于7月30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致函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教育局回函确认。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据此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6.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提前招生。任何学校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招收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均为违规招收学生,秦皇岛市教育局不予确认录取结果。
    7.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8.各县区须严格按照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审核学籍,严禁为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手续。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和追责。
    9.坚决打击学校、培训机构和教师违规参与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学校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年审视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提拔任用等方面一票否决。
    10.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本办法进行的一切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秦皇岛市教育局不予确认,所招学生全部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同时,永久性取消该校在秦皇岛市的招生资格。
    本办法由秦皇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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